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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款

1.  本采购订单应受《统一商法典》(UCC)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其他适用法律的约束,这些法律在本采购订单签订之日生效,不考虑法律法规的冲突。买卖双方特此毫无保留地同意:卖方和买方之间因本采购订单或本采购订单的解释、履行或违反而产生的、与之相关的所有诉讼、起诉或程序,应在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的州法院或洛杉矶县的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买方在此同意该管辖权,并在此放弃转让人更改在该法院提起的任何诉讼地点的权利,进一步放弃亲自向买方送达所有法律程序文件,条件是所有该等法律程序文件均亲自送达或通过挂号信或认证邮件发送至买方最后已知的地址。无论何时,《统一商法典》对某一术语进行了定义,并在采购订单中使用,《统一商业法典》中包含的定义均以其为准。


2. 除本采购订单中包含的条款或条件外,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均不对买方产生约束力。任何此类条款或条件只能解释为对采购订单的补充建议,除非买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否则不会成为采购订单的一部分。本采购订单的认同仅限于本采购订单中包含的条款和条件。为了成为双方之间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卖方必须在本采购订单签订之日起七天内接受本采购订单。如果卖方对本采购订单或其任何条件不清楚且不满意,应立即与买方沟通。在买方未取消本采购订单或卖方未向买方发出卖方接受本采购订单的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向买方交付所订购的商品,即构成卖方对本采购订单以及本采购订单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的完全接受。在任何情况下,买方对本协议项下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的接受和/或使用均不构成买方对除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或条件之外的任何条款或条件的接受。除非正式的书面采购订单正式授权交付物料,否则买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对交付的物料负责。卖方同意在对其产品进行任何重大修改之前获得买方的书面批准。未经非转让方正式授权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采购订单项下产生的任何义务的全部或部分。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经买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弃权、变更或修改均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对本采购订单的条款和内容保密。


3. 本采购订单不得以高于显示价格的价格填写。所有物料必须符合规定,并在交付后接受买方的检查和批准。保留买方拒收和退回任何货物中可能存在缺陷或不符合规范的部分的权利,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而不会使采购订单的剩余部分失效。交付超过本采购订单中规定的实际数量的物料的风险由卖方承担,除非事先与买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买方不会为此超额交付款项。


4. UCC 中包含的所有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担保,应适用于本协议项下提供的货物,并且所述货物将符合卖方向买方提供或买方指定的所有规格、图纸、样品或其他说明。卖方保证,本协议项下约定提供的所有服务将以专业的方式提供,且达到行业通用的质量和标准。


5. 卖方同意充分赔偿买方、其代理人及雇员,使其免受所有责任、索赔、要求、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法律成本和费用,免受美国或其他国家向任何一方发出的关于商品侵犯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的所有索赔、要求或诉讼,或因涉及货物的任何掺假或其他缺陷条件的索赔,或因卖方已履行或将履行的服务引起的所有事实或卖方未能采取行动的索赔,前提是及时向卖方发出提起任何索赔、民事法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书面通知。


6. 卖方保证,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所有货物的生产、标签、标记和运输均符合所有适用的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法律。这些条例和条款,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的所有限制、规则、指南和裁决、所有环境法律和法规,以及进口商品适用的《美国关税法》,并且不存在掺假、品牌错误、虚假发票或误导性广告。以下所有美国联邦法律或相似的州法律适用于本协议项下提供的货物,卖方同意遵守这些法律及其中包含的担保,等同于在本采购订单中完全列出。并对卖方具有持续的约束力。包括《公平劳动标准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公平包装和标签法(Fair packaging and Labeling Act)》、《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易燃织物法(Flammable Fabrics Act)》、1970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剧毒法(Caustic Poison Act)》、以及《危险物质标签法(Hazardous Substances Labeling Act)》。卖方进一步同意保护买方、其代理人和雇员免受因上述货物不符合本款规定而产生的所有索赔、责任、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律师费。此外,卖方负责获得履行其在本采购订单项下义务的所有许可。


7. 除非采购订单中另有规定,否则以下一般要求都适用于采购订单。


8. 供应商的责任是提供符合采购订单要求的元器件。


9. 供应商同意以原始包装装运元件,并附上带有日期代码和批号的工厂标签。允许偏差的前提是事先获得质量控制部门的书面批准,以确定采购订单中规定的或此处定义的元器件。标识应包括以下信息:部件编号、制造商名称、制造商的日期代码及数量。


10. 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如收到错误或损坏的元器件,买方将要求供应商采取纠正措施,此类要求需要及时回应,并应包括以下信息:差异原因分析、所采取措施的说明,以及措施的有效性。


11. 供应商应维护质量体系,其最低要求包括:接收、元器件处理、储存、保存、包装和交付。


12. 对于采购订单所涵盖的每批零件,供应商应提交一份由负责代表签署的合格证书,证明交付的元器件符合采购订单的所有规范和其他要求。


13. 如果供应商未能提交采购订单中规定的证明或文件,买方可以拒收根据采购订单交付的元器件。合格证明包括交付的元器件符合采购订单的所有规范和其他要求。


14. 供应商同意保留客观证据,包括检验、保存、包装的记录。这些记录应在买方要求时提供给买方审查。


15. 供应商同意保留可追溯性记录,如装箱单、证明、适用文件(批号和元件规格)。可追溯性记录应可供买方代表审查。


供应商质量要求


IBS ELECTRONICS INC(IBS)应向供应商和分包商传达其对所提供工艺、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包括相关技术数据的识别。IBS 与供应商和分包商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应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进行,或视情况面对面进行。日常沟通应通过询价和采购订单进行。这些文件应包括适用的产品和服务的批准和发布要求。


QF 010 IBS 外部供应商要求


产品要求


按照当前规格以带有工厂标签的原始包装装运元器件。或者用部件编号和批次/日期代码进行包装和标记。根据列出的价格、条款、交货方式和规格录入此订单。采用新的日期代码,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不用混合的日期/批次代码。


具有保质期的物料必须标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附有适当的材料安全数据表。


订购的元器件应至少6个月内符合所有电气规范。


将所有相关物料寄至:

IBS Electronics, INC. 采购部


装运说明


请勿为包裹投保


保险费用由 IBS Electronics,Inc. 承担,请向买方索取 binder copy。


采购订单号必须出现在运输标签上,否则将被拒收


FEDEX COD 将被拒收,除非获得授权


请注意采购订单上的 FEDEX 和 UPS 账号,如果您输入了错误的 FEDEX 或 UPS 账号或使用了您自己的货运代理,我们将要求您(卖方)承担运费。除非买方授权,否则不要运送部分积压订单数量。


如果您无法按规定发货,请立即通知我们。